就业后退出失业保险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注销失业登记
办理注销手续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等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单位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提交证明材料
部分地区需提交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等材料。
审核与终止
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失业保险待遇将停止发放,但已累计的未领取金额会保留,下次失业时继续计算。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主动离职不享受失业保险
若因主动离职而失业,需符合参保满1年、非本人意愿失业等条件,但主动离职不属于可申领情形。
合并计算领取期限
若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但两次失业金的领取期限可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违规滞留处理
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的,可能被责令退回已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或政务平台(如“粤省事”小程序)提交申请。 线下办理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具体流程,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