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证书的办理流程及要点如下:
一、办理地点
户籍地要求:
需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农村户口需先到大队开具贫困证明。
特殊情况处理:
灵活就业人员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二、所需材料
基础证件: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相关材料:
《劳动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辅助证明材料:
低保证明、贫困证明(农村户口)、残疾人证明(适用残疾人)等。
三、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携带材料至指定机构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并提交所有材料。
初审审核:
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区县就业促进中心。
终审认定:
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就业困难证书。
四、注意事项
申请需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
需承诺接受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措施。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材料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