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关于义务提供就业信息的填报要求,综合整理如下:
一、填报前提
就业协议类型选择 若与单位签订的是 劳动合同
,则选择“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若为单位提供就业机会但未签订书面协议(如实习),则选择“其他录用形式就业”。
信息填写规范
- 单位类型: 根据实际用工单位性质填写(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 - 就业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就业单位名称一致,无法查询时需手动确认;
- 单位所属行业:根据单位注册或经营类别选择。
二、特殊情况处理
未签订书面协议
若仅存在实习关系但已发放薪资,建议与单位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后再进行填报,否则可能影响后续就业流程。
信息变更
填写完成后如需修改,可通过“就业创业信息”平台进入修改界面进行调整。
三、注意事项
所有必填项需提前与签约单位确认,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无法提交;
若单位信息无法通过系统查询,需主动联系单位获取准确信息;
实习生需注意区分实习与正式就业的填报要求,实习信息可能归类为“其他录用形式就业”。
建议优先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或官方小程序填报,确保信息与电子就业协议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