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认定标准及政策如下:
一、核心定义
择业期内未就业指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或虽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离职、未缴纳社保等情形,导致不符合就业状态。
二、具体判定条件
时间范围:
以毕业时间为起点,持续两年内未就业。2. 就业状态:
- 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存在争议(如离职);
- 未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3. 政策例外:若在择业期内已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则不再属于未就业范畴。
三、政策待遇
身份保留:
户口、档案、组织关系可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就业服务机构。2. 就业保障:享受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就业政策,如考公、考编等。3. 转出手续:超过两年后需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四、注意事项
具体单位对“应届生身份”的要求可能因岗位性质而异,建议提前咨询。- 若在择业期内自主创业,需结合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等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