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协议被威胁的问题,以下是综合法律建议和维权途径的梳理:
一、确认威胁性质与协议效力
判断是否属于胁迫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若协议是在以生命、健康、荣誉、财产等为要挟下签署的,则属于无效协议。需注意区分学校因就业压力施压与直接威胁人身权益的差异。
协议内容合法性审查
若协议内容本身合法,双方均需履行;若存在显失公平、欺诈等情形,则可主张变更或撤销。
二、收集与保留证据
书面证据
保存学校通知、邮件、聊天记录、劳动合同等直接证据,明确显示威胁内容及签署过程。
间接证据
包括同学证言、教师证词、就业岗位真实性调查结果等,辅助证明威胁存在。
三、维权途径
协商解除协议
可尝试与学校协商,说明拒绝签署的合理依据,部分学校可能接受协商解除协议。
行政投诉
向当地教育局或教育厅举报,提交证据说明情况,要求介入调查。
法律援助与诉讼
- 协商无果时,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虚假协议: 若协议因胁迫签订,可依据《民法典》请求变更或撤销。 四、注意事项 时间时效
协议条款:签署前务必仔细阅读,对知识产权、隐私权等特殊条款提出疑问。
联合维权:可通过学生组织、行业协会等渠道联合发声,增加维权影响力。
五、补充建议
若涉及"竞业协议"等特殊条款,可参考劳动法相关规定,要求单独签署或提供充分补偿。建议保留薪资流水、工作记录等证据,增强维权的胜算。
以上建议需结合具体案情调整,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个性化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