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就业的劳动保障优惠政策,主要涉及社会保险补贴、税收减免、创业支持等方面,具体计算方式因政策类型而异。以下是综合整理:
一、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招用失业人员补贴
- 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按缴费基数的20%(养老保险)+2%(失业保险)+6.3%(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给予补贴;
- 协管员岗位下岗失业人员补贴标准相同。
社保补贴期限
- 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二、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减免
- 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符合免税项目范围的,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 个体经营者在开业1年内免征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费。
附加税费减免
- 同样适用于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个体经营者。
三、创业支持政策
创业补贴与贷款优惠
- 吸纳下岗职工的中小企业可申请贷款贴息,城市商业银行优先安排;
- 个体经营者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及微利项目贷款优惠。
创业培训补贴
- 支持职业培训及创业培训,费用可获补贴。
四、其他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
-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失业人员,可获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
- 部分地区对七级至十级伤残人员提供额外安置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失业人员可获补贴。
五、计算示例(社保补贴)
若某企业招用一名持证失业人员,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
该人员每月可获社保补贴 = 8000元 × (20% + 2% + 6.3%) = 1312元。
注意事项
具体补贴标准因地区而异,需参考当地最新政策;
工伤再就业补助金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计算,与伤残等级相关。
建议失业人员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就业类型和政策细则,申请相应的补贴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