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推荐表中视力的填写需根据具体场景和表格要求进行,以下是综合建议:
区分裸眼与矫正视力 - 若表格明确区分裸眼和矫正视力栏,需分别填写:
- 裸眼视力:
未戴眼镜时的视力,例如0.8或1.0(正常视力);
- 矫正视力:佩戴眼镜后的视力,通常以5.0为标准(如近视500度矫正后为1.0)。
统一填写矫正视力 - 若表格未区分裸眼与矫正视力,建议统一填写矫正视力,以符合大多数招聘单位对视力评估的常规要求。
以医院检查数据为准
- 建议通过正规眼科检查获取准确数据,避免自行估算。矫正视力通常以验光后的标准视力(如1.0)为基准。
特殊说明其他视力问题
- 若存在散光、色盲等特殊情况,需在表格中额外标注,以提供完整信息。
注意事项:
不同单位或职位可能有特定要求,建议提前咨询招聘方确认填写规范。若不确定,优先遵循表格说明或官方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