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规定, 就业确认派遣证已不再发放,其功能已由 报到证替代。以下是具体说明及办理流程:
一、政策背景
自2023年起,我国取消了对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发放就业确认派遣证的规定,该证件已逐步被《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取代,成为毕业生就业的官方凭证。
二、办理流程(针对毕业生)
材料准备 需提交以下材料:
- 《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
- 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
- 《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 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 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书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办理新《报到证》。
三、注意事项
原派遣证失效: 原就业确认派遣证自2023年起失效,需使用新证件。 地区差异
替代文件效力:新《报到证》与原派遣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就业时间初始记载的官方凭证。
四、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第十条规定,取消就业确认派遣证,强化《就业协议书》法律效力。
建议:若需办理相关手续,直接联系原用人单位或当地就业指导中心,提交新《报到证》办理入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