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现行政策,灵活就业人员无法直接办理居住证积分,必须通过单位申请办理。以下是具体说明和操作流程:
一、积分申请主体要求
单位资质
需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单位需完成社保或公积金缴纳。
人员条件
- 年龄要求: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 就业状态:需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社保或公积金。
二、办理流程
单位申请
- 单位需在注册地或经营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社保等级证、介绍信、身份证等。
- 完成单位信息审核后,通过系统提交员工个人信息及社保缴纳记录。
个人材料准备
- 填写《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确保工作经历与社保缴纳时间一致。
- 提供学历证明、子女就读证明(如有)等辅助材料。
材料审核与积分计算
- 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材料后,调集申请人档案进行积分计算,通常需20个工作日完成。
三、注意事项
灵活就业人员困境
- 个体经营户或自由职业者无法直接申请积分,必须通过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 若放弃经营,可考虑入职符合条件企业办理积分。
积分用途
积分主要用于居住证积分居转户,与社保、公积金积分分开。
时间要求
积分申请需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提出,逾期可能影响居转户资格。
四、政策依据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积分申请以用人单位在沪实际缴纳社保或公积金的年限和规模为依据,具体指标包括社保缴费年限、教育经历、表彰奖励等。
综上,灵活就业人员需通过单位申请积分,无法自主办理。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方案,如入职符合条件企业或通过第三方公司实现社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