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停保时间的计算,综合相关政策和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断缴与停保的界定
断缴标准 若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中断缴费 3个月
未缴纳社保,则会被认定为 中断参保,但不会立即失去社保权益。
*注意:断缴与断保不同,断缴3个月内可补缴恢复待遇,断保1年后需重新参保。
停保申请时间
需在每年 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社保局提交停保申请,逾期将无法办理。
二、停保期间的待遇影响
医疗保险: 断缴期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需补缴满6个月后恢复。 养老保险
三、特殊情况处理
跨地区就业 - 在浙江省内流动就业(如从杭州到宁波)无需停保,新单位需在3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
- 跨省就业需办理停保手续,新单位需重新参保。
月度缴费选择权
若选择停保,可自主决定当月是否缴费:
- 当月缴费则停保当月;
- 当月不缴费则停保上月。
四、建议
避免断保: 建议保持连续参保,以保障医疗等基本权益。 及时咨询
(注:以上信息综合2022-2025年社保政策,未来政策调整可能影响执行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