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的转寄地点主要根据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和档案保管权限确定,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若毕业生进入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档案将直接转递至对应单位保管。这类单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便于后续工作调动。
就业地或户籍地人才市场
- 非公单位就业: 档案转至就业地或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如人才市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 灵活就业
原高校保留 暂未就业且未明确去向的毕业生,档案可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 2年
,期间可自主选择后续处理方式。
研究生就读院校
通过研究生考试入学的学生,档案会转至研究生学校继续管理。
注意事项:
档案转寄需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确保安全。- 若发现档案托管不便,可提前办理调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