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就业人数的统计采用分层抽样调查和全面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如下:
一、统计方法与数据来源
分层抽样调查(主要方法) 通过住户渠道的劳动力调查数据进行推算,覆盖全国及分城乡的就业人员。该调查采用分层抽样技术,确保不同地区、行业和群体的代表性。
全面调查(补充方法)
-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 由统计局负责统计; - 个体私营就业人员
- 乡村就业人员:由调查队负责统计。
二、数据汇总与调整
全国及分地区数据:主要依赖分层抽样调查的推算结果;
分行业数据:通过专项统计进行汇总。
三、调查范围与对象
调查范围:覆盖全国所有地级市及乡村地区;
调查对象:16岁及以上人口。
四、统计时效与调整机制
劳动力调查:原为每年两次全国抽样调查,后扩大至月度调查,覆盖31个大城市及65个城市;
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覆盖城镇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数据用于验证就业人数统计的准确性。
五、其他注意事项
统计口径:就业人口指有劳动能力且以某种方式获得收入的人员,失业人员不计入就业总数;
数据质量:通过抽样误差校正和全面调查互补,确保统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通过上述方法,统计部门能够全面、动态地掌握全国及分地区的就业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