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退后再就业时社保缴纳方式需根据就业状态和单位政策选择,具体如下:
一、单位缴纳社保的情况
新单位主动缴纳 若新单位符合用工条件,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保登记并代扣代缴五险一金。此时无需个人额外操作,但需确保原单位已停止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身份
若新单位未强制缴纳社保,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参保:
-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需到当地社保中心或地税局办理参保登记; - 其他险种
二、个人缴纳社保的情况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保中心或人力资源公司办理参保手续。部分地区支持个人挂靠单位或通过人力资源公司缴纳社保,但需注意:
- 工伤、失业保险无法享受;
- 大病医疗保险需缴费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待遇。
三、注意事项
避免重复缴费
病退后若在原单位或新单位同时缴纳社保,需主动联系原单位停止缴费,避免重复缴费。
社保转移接续
若跨省就业,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办理医保关系转移,个人账户可随转移划转。
特殊情况处理
- 工伤保障: 若因工受伤但未达到退休年龄,需通过工伤保险渠道申请;若无法就业,可考虑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 退休后再就业
建议根据自身就业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参保方式,并定期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律师,确保社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