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就业工资的计算需遵循《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具体方法如下:
一、基本计算标准
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日工资与小时工资
-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
-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8小时)
二、实际发放工资计算
正常出勤工资
- 月应发工资=月工资收入-未出勤天数×日平均工资
- 其中未出勤天数包括事假、病假等
加班工资
- 延长工作时间: 实际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 - 休息日加班
- 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三、特殊情形处理
未签订书面合同
- 超过1个月未签合同的,按实际用工时间支付2倍工资;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从应签之日起计算2倍工资
月工资计算基数
- 月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 若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按300%计算且年限不超过12年
四、注意事项
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需包含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等所有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时效
- 需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替代
以上方法综合了劳动法规定与实际操作标准,确保工资计算的合法性与准确性。若用人单位存在违规行为,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