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主要参考了以下核心要素,通过制度创新实现教育公平与学生全面发展:
"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机制 以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这一机制打破了传统单一分数评价模式,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
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
- 学业水平考试: 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考科目,合格性考试覆盖语文、数学、外语等必修课程,采用纸笔或实践测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 综合素质评价
科目设置与考试模式创新
- 取消文理分科,推行"3+X"(如"3+3""3+1+2")模式,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其他科目自主选择。 - 外语考试增加听力与笔试,部分省份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招生录取批次改革
多地取消本科批次划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如辽宁、福建等地合并本科批次,上海按总分和志愿分学校录取。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通过多元化评价体系,引导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避免"唯分数论",实现教育回归育人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