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总分750分,由全国统考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具体分值如下:
全国统考科目 - 语文、数学、外语:
每科满分150分,共450分,采用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
- 首选科目:从物理、历史中任选一门,满分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 再选科目: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两门,每科满分100分,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总分计算 - 统考科目450分 + 选择性考试科目300分 = 750分
。
说明:
上海等少数省份采用"3+X"模式(如上海660分),但全国大部分省份执行"3+1+2"模式。- 选择性考试科目采用等级制,即考生需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按等级换算后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