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析被称为“首位法学院院长”,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法学学科建设的开创者
邓析自创《竹刑》,并自办法学私塾,系统教授法律知识,将法律教育从民间推向官方,奠定了“法学”作为独立学科的基础。这一行为被后世视为“法学学科建设先河”。
法家思想与实践的奠基者
他主张“刑名法术之学”,将刑法理论与实践结合,推动诉讼风潮兴起,为法家学派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成为法家思想的重要代表人物。
法律普及与改革的推动者
通过普法运动和诉讼经验推广,邓析帮助民众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了社会整体的法律意识,其贡献被后世法家尊为“法学先驱”。
综上,邓析因在法学学科建设、法家思想实践及法律普及方面的开创性贡献,被后世尊称为“首位法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