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政策,侨眷出国探亲假期天数因探亲对象和探亲周期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探望配偶的假期 - 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 半年(183天)
- 不足四年:每年 1个月
探望父母的假期
- 已婚归侨/侨眷:每四年一次, 40天(不予累计)
- 未婚归侨/侨眷:
- 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 4个月(120天)
- 三年一次: 70天
- 两年一次: 45天
- 一年一次: 20天
特殊情况说明
- 国内会见从国外归来的亲兄弟姐妹:每四年一次,假期 20天
- 父母去世后探望兄弟姐妹:每四年一次,假期 40天
注:
政策依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最新通知制定,具体执行以单位及地方侨务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