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科目重复报名的规定如下:
无次数限制 自考允许考生无限次报考同一科目,未通过者可随时重新报名参加考试。
成绩保留规则
单科成绩保留单科最高分,即使某科目未通过,仍可保留该科成绩用于后续考试。
考期安排
- 常规考期: 多数省份每年4月、10月统考科目,挂科后可在次年对应考期或增考周期(1月、7月)重新报考。 - 补考周期
特殊情况处理
- 部分省份对连续空考有限制(如江苏2年内无报考则注销考籍),但已选科目缺考不影响考生号有效性。 - 考生号长期有效,首次注册后无需重复注册,但需按省份要求完成报考。
总结:
自考科目可随时重复报名,但需关注各省份具体考期安排及空考政策,合理规划复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