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PO(首次公开募股)过程中,保荐人和承销商的职责和收入模式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分析如下:
一、核心职责差异
保荐人 - 负责企业上市前的尽职调查,审核企业治理结构、财务合规性等,并在上市后承担持续督导责任。
- 承担法律和财务风险,是企业上市的“敲门砖”。
承销商
- 主要负责股票发行期间的销售工作,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模式,需将股票尽可能多地销售出去。
- 不参与企业上市前的资质审核,仅负责市场化销售环节。
二、收入模式差异
保荐人收入
- 主要来自 保荐费,金额通常为发行价的一定比例(如1%-4%),例如中信建投1.2亿元、国信证券1.2亿元等案例。
- 部分机构如中金公司、中信证券等因承销规模较大,单次保荐费收入较高。
承销商收入
- 主要来自 承销费,分为 代销(按销售额收取手续费)和 包销(未售出股票自行购入)两种模式。
- 代销费用通常为销售额的1%-3%,包销费用可能更高,但整体收入受发行价和销售量直接影响。
三、风险与收益对比
保荐人: 收益与IPO成功概率直接相关,若企业上市失败需承担较大责任。 承销商
四、总结
综合来看, 保荐人因承担更高责任且单次收入较高,通常比 承销商更赚钱。例如中信建投、国信证券等大型券商的保荐费收入远超其承销收入。但需注意,两者收入受市场环境、企业规模等因素影响较大,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