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主要由以下部门负责:
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所有技术专业职称(包括高级工程师)均由省级人社部门归口管理,负责组织统一申报、考核及证书颁发。
行业主管部门
水利、林业、交通、农业等特定行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由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如河北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进行评审。
自主评审单位
符合条件的大专院校、大型企业等单位可自行组织评审,但需通过省级人社部门备案。
补充说明:
自主评审单位需满足省级人社部门规定的条件,如人员规模、业绩要求等。- 其他非自主单位人员可通过河北省人社部门或属地服务点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