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使用汉字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四点:
语言表达优势
汉字具有系统性和规范性,能更清晰地表达复杂法律文书的内容。例如,法律条文、奏折等需要严谨表述的文献,汉字的诠释和理解能力远超朝鲜语等本土文字。
历史传承与实用性
清代初期因满族文字不成熟,曾采用汉字代行文书功能。后期虽发展出满文,但汉字因书写流畅、文化认同度高,仍被广泛用于奏折、诏书等正式文书。
书写规范与审美要求
清代奏折对字体、结构有严格要求,需用楷书书写,且多采用赵孟頫等书风,追求规范与美观。这种标准化书写方式进一步强化了汉字在官方文书中的主导地位。
文化与政治因素
汉字作为中华文化符号,使用汉字撰写奏折体现了皇权与中原文化的联系。同时,汉字的普及程度较高,便于皇帝及官员阅读和批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