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汉字取消政策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首次尝试(1894年甲午更张) 朝鲜王朝在甲午战争后推行“文明开化”运动,尝试废除官方文书汉字,但因行政混乱和民众依赖,仅维持数月即失败。
第二次尝试(1945年独立后)
韩国独立后,李承晚政府于1948年颁布《韩文专用法》,全面禁止汉字在公文和教科书中的使用。但因法律歧义、学术传承断裂等问题,1964年被迫恢复标注汉字。
第三次尝试(1970年代)
朴正熙政府于1970年正式推行“韩文专用”政策,从1970年起禁止公文中使用汉字,并取消小学汉文教育。该政策导致大量民众无法阅读法律文书、古籍等,甚至引发高铁工程等实际问题。
总结:
韩国三次强制废止汉字均以失败告终,汉字与韩文长期共存。当前韩国身份证等官方文件仍需使用汉字名称,但普通民众接触汉字的机会已大幅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