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缴纳方式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缴费主体与比例
缴费主体 失业保险由 用人单位
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参与缴费。
缴费比例
- 单位: 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2%
- 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的 1%缴纳。
二、缴费基数
以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若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当地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资总额包括职工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三、缴费方式与时间
缴费方式 由用人单位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并缴纳,或通过当地社保机构办理。
缴费时间
用人单位需于每月 15日前完成申报和缴费。
四、特殊情况处理
工资基数无法核定: 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职工缴费部分调整
五、其他注意事项
农民合同制工人:不参与失业保险缴费;
缴费年限要求:需累计缴费满1年且非因工负伤或患病停止就业,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以上信息综合了《失业保险条例》及《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确保缴费的合法性与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