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比例的计算涉及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及地区标准,具体如下:
一、缴费比例
单位与个人 - 单位:
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
- 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由单位代扣)
*若单位工资低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该基数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 - 养老保险20%(个人承担)、医疗保险9%(个人承担)。
二、失业保险金计算标准
基础计算公式
- 基本金: 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通常为50%-90%)
- 津贴:基本金×津贴比例(如30%-50%)
- 总金额:基本金+津贴。
地区差异 - 不同城市标准不同,例如深圳2025年失业金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90%(如2520元/月)。
三、领取条件与期限
领取条件:
累计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领取期限:
缴费满1年不足5年:最长12个月
缴费满5年不足10年:最长18个月
缴费满10年及以上:最长24个月。
四、注意事项
缴费基数直接影响领取金额,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领取金额越高
失业金标准可能随政策调整,需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