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离职办理需根据是否已落实工作单位分情况处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情况
提前30天申请离职 提交书面申请并获批准,填写辞职审批表,完成工作交接(包括物品、资料等)。
办理手续流程
- 工作交接: 与上级和同事完成交接,归还办公用品(如工卡、工服),并签署移交清单。 - 社保转移
特殊情况处理 若涉及培训协议,需按协议支付赔偿或办理竞业限制手续。
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情况
保留档案与户口
将档案转回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或原户籍地,保留户口至毕业两年内可继续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求职。
办理离职证明
若已签订三方协议,需向原单位提交证明以解除协议关系。
三、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离职需提前30天书面申请,单位需办理档案、社保转移及证明开具。- 三方协议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