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办理暂缓就业的流程可分为申请、审核、协议签订及后续管理四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申请阶段
提交申请 毕业生需在每年 5月10日-5月20日
通过学校就业网提交《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并填写完整。
- 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系院审核
各系(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校就业指导中心。
二、审核与协议签订阶段
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校方将申请材料上传至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系统,系统自动生成带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签订协议
- 时间: 通常在6月下旬(如2023年为6月18-20日)。 - 材料
- 内容:协议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暂缓期限(通常为2年)、档案管理条款等。
三、档案管理阶段
档案转交 暂缓期间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免费统一管理,不发放报到证。
- 专升本或考研学生可凭《暂缓就业协议书》申请转入相关机构。
权益保障
- 可以使用学校图书馆资源、参加校园活动等。
- 考公、考研期间可凭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四、取消暂缓就业阶段
申请取消
毕业后两年内可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手续。
- 需注意: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恢复就业计划。
手续办理
- 户口迁移: 凭《就业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回。 - 党团关系转出
注意事项
暂缓期间需保持与学校联系,及时更新就业信息。
若在暂缓期内落实就业,需按正常流程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不同省份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以本校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