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老人再就业后的社保办理,需根据就业状态选择不同参保方式,并遵循相应流程。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老人再就业
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若老人重新就业且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单位需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双方可协商缴费基数和比例。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若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 养老保险: 可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当地社平工资的60%-300%自主选择档位; - 医疗保险
- 其他险种: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由新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可选择继续缴纳或封存。
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老人再就业
补缴至满15年 若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由用人单位补缴至满15年,或申请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之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若无法补缴或延长缴费,可申请将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
三、社保转移接续
跨省流动就业: 需向新参保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流程与在职职工一致; 省内流动就业
四、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
身份证、社保缴费记录、银行账户信息等;
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最低需15年,医疗保险需25/30年;
权益保障:
再就业后应及时报告就业信息,定期进行资格认证。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