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就业总量的计算主要依据企业实际雇佣的劳动力数量,具体方法如下:
核心计算指标 企业就业总量指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人数,以及企业接纳的劳务派遣用工总数。
季度均值计算方法
- 单季度均值 = (季初人数 + 季末人数)÷ 2
- 全年就业总量 = 四个季度均值之和 ÷ 4
此方法适用于按季预缴税款等场景,可动态反映企业用工变化。
注意事项
- 仅统计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
- 企业可能通过劳务派遣等灵活用工形式增加就业人数。
总结:
企业就业总量通过劳动合同人数与劳务派遣人数加权平均得出,需结合季度数据动态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