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后离职证明的撰写,需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并注意格式规范,具体可分为以下要点:
一、必备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离职证明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基本信息
- 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原部门及职务;
- 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 离职日期及离职性质(自愿/非自愿)。
工作经历说明
- 实际工作起止时间;
- 在职期间表现评价(如“工作良好”“无不良表现”)。
其他必要说明
- 工作交接情况(是否完成交接);
- 竞业限制条款(如有)及补偿情况。
二、格式规范
标题与称呼
- 标题: 离职证明
- 称呼: [员工姓名]先生/女士。
正文结构
- 采用A4纸打印,页眉可添加公司LOGO;
- 正文分点罗列上述必备信息,条理清晰。
结尾与签名
- 署名: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 日期: 证明开具日期(需“骑年压月”)。
三、注意事项
信息准确性
- 入职/离职时间、职位等关键信息需与劳动合同完全一致,避免因误差影响后续社保、公积金转移。
法律风险规避
- 未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时,建议在证明中明确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 离职证明不得包含对员工未来就业的负面评价。
版本规范
- 正式文件建议使用公司统一模板,避免涂改。若需修改,需重新开具。
四、示例模板
完整离职证明范本
```
离职证明
甲方(单位名称):[公司全称]
乙方(身份证号):[员工身份证号]
原职务:[部门] [职务]
入职日期:[起始日期]
离职日期:[结束日期]
离职性质:[自愿/非自愿]
工作期间表现:[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
工作交接情况:[已办妥/未交接完毕]
竞业限制条款:[有/无]
若存在,需说明补偿情况。特此证明。[公司公章]
[日期]
```
通过规范撰写离职证明,既能满足法律要求,又能有效保护员工与公司的权益。建议离职前与HR沟通确认具体流程,确保信息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