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登记后跳槽的办理流程,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要点,可分为以下步骤:
一、办理离职手续
提交离职申请 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信至用人单位,无需批准即可解除劳动关系。若试用期内,需提前三天通知。
完成工作交接
与接班人办理工作交接,填写移交清单并确认交接完成。
获取离职证明
原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需提供退工单)。
办理社保及公积金转移
- 社保转移: 原公司需在15个工作日内向新单位或社保局办理参保关系转移。 - 公积金转移
二、办理就业登记
准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新单位录用通知书或劳动合同。
线上办理流程
- 登录居住地政务服务平台,选择“劳动就业”模块;
- 填写就业登记信息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电子就业创业登记证。
三、注意事项
时间节点
- 离职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保转移,避免影响后续就业;
- 公积金转移需在终止劳动关系后30日内办理。
材料真实性
- 提交的离职证明、工作交接记录等材料需与原单位确认一致。
档案管理
- 人事档案需按单位要求转移至新单位或人才市场,高学历/高职称人员可能涉及特殊调转流程。
四、特殊情况处理
跨地区跳槽: 需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就业登记,材料要求与本地就业登记一致; 单位不配合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跳槽过程中的法律合规性,保障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