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濮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认定条件主要包括年龄、家庭收入、就业状态等要素,具体如下:
一、认定条件
年龄要求
- 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连续失业满1年。
家庭收入与就业状态
- 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
- 城镇家庭需满足“三无”条件:无就业、无收入、无劳动能力(如残疾人、重病患者等)。
其他特殊群体
- 持有有效伤残证件、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 长期失业人员: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连续失业1年以上。
二、申请程序
个人申请
-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交申请。
社区初审与公示
- 社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审核认定
- 县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纳入就业困难人员名单,享受政策援助。
三、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
补充材料:残疾证、低保证明、离婚/丧偶证明、抚养子女证明等。
四、政策支持
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就业补贴、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等援助,具体政策需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自濮阳市官方文件及政府网站,建议通过当地人社局官网或政务热线获取最新政策细则。